各学院(系)、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1]5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公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且在校期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非毕业班员工。
二、申请程序
(一)陕西籍员工申请程序
公司陕西籍员工须通过员工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员工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连同《陕西省在校老员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毕后,经院系及学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章后到当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非陕西籍员工申请程序
公司非陕西籍员工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然后通过员工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 ,登陆方式同上,按照当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院系及学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章后到当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相关手续,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各院系应认真做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员工的资格认定工作,对员工提供的个人及家庭状况信息进行仔细核对,非贫困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底;非陕西籍员工按照当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规定时间办理贷款手续,请各院系及时通知需要申请的员工按时办理。
附件:陕西省在校老员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
1、 陕西省在校老员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员工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