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处通知精神,按照《永利集团科教副产品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个人、课题及试验示范站(基地)报备,将本年度科研副产品的产量、存量、处置情况公示并报学校备案,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为1月1日-5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国资管理及科研推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7081612、87082206。
附件:科研副产品明细表及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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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