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19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等详情请参阅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奖项设置:
1.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奖项不超过50项。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不超过20项。
2. 学校将在获得本次级教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2019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9月23日前,申请人填写《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教学办公室薛新科处。
2、9月26日前,申请人填写《永利集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及成果支撑材料和总结报告一式一份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申请书填报说明见附件4。
3、9月26日前,申请人通过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实践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5。
4、9月27日,公司将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五项优秀成果推荐至教务处。
5、9月29日,评审结果通过系统提交学校。同时,会将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成果支撑材料和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6、10月10日前,学校进行第一轮评审。
7、10月15日左右,学校第二轮评审。
请各位老师注意科学合理的集成教学成果,积极申报。
联系人:薛新科
联系电话:87082750